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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镇土告字[2008]11号
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宁波化工区配套地块(澥浦石澥路南侧)和镇海庄市清泉路南侧商住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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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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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镇海区澥浦镇石澥路与广源路交叉口 |
13444平方米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用地40年 |
H≤20M(5层) |
≤35% |
1.0≤R≤1.5 |
≤30%,并符合《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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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兴庄路西侧、清泉路南侧 |
4578平方米 |
≤32M |
<28% |
1.0≤R<1.7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宁波化工区配套地块(澥浦石澥路南侧)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50万元(楼面地价768元/平方米、土地单价77.5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镇海庄市清泉路南侧商住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 1030万元(楼面地价为1323元/平方米,土地单价为150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20 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1日起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购领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0日至2008年9月2日, 向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宁波市镇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2008年8月21日9时整至2008年9月4日15时整; 竞价方式:书面竞价。
八、联系方式与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联系电话: (0574)86372125 , 86275263 联 系 人: 董栋 , 蔡娅萍 开户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土地出让保证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 号: 33101984036050505628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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