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淳土告字[2008]9号
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或拍卖的方式出让2008-20、21、2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08-20 |
临歧对山工业区块 |
临歧镇溪口村 |
4044.97 |
工业(家具制造) |
> 1.0 |
> 26% |
< 35% |
50 |
40.45 |
8 |
|
2008-21 |
交叉口商住地块 |
05省道与景观大道交叉口 |
17554.6 |
商业服务(三星以上酒店) |
< 1.6 |
< 20% |
> 35% |
40 |
1371 |
270 |
|
2008-22 |
原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地块 |
县职高、淳二中边 |
9300 |
商住(商业占6%) |
< 1.5 |
< 25% |
> 35% |
70
40 |
1770 |
350 |
请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具体以城规委通过的方案为准。 1、以上宗地按净地出让,宗地内如有其它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 2、2008-22号地块交地时间为2008年10月底,其余地块成交后即交地。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以上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或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25日,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业务二科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5日之间的法定工作日,持竞买申请、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履约保证金,向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下午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8月25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确定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将于2008年8月26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8年8月27日下午2:30 2、挂牌竞价期限: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9月8日 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3、挂牌、拍卖及报价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挂牌或拍卖成交后,2008-20号地块30天内交清全部出让金,2008-21、22号二宗地均在60天内交清全部出让金。竞买人如逾期未交纳,出让人将解除一切合同,依法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力。保证金可在拍卖成交后作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出让金。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 (行政服务服务中心五楼业务二科) 电话:0571-24818116 64813052 传 真:0571-24818113 户 名:淳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 帐 号:1202029129900099958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