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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国土资告[2008]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08年第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08]125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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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地 位 置 |
贵港市荷城路北、港北法院东侧即城北新区N-11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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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证书号 |
贵国用(2003)字第19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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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使用者 |
贵港市城区南化强氯精分装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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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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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登记面积 |
5262.6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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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宗地实际使用面积 |
5262.67平方米(折合7.893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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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用途 |
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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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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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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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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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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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
2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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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2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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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求 |
一、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建筑间距及退离用地红线:
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
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
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
4、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
三、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距离:
1、荷城路(规划42米):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10米,带高层的裙房不小于5米;
2、北侧规划路(规划18米):多层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带高层的裙房不小于3米;
3、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留出的用地不能实施地面硬化。
四、配套项目:
1、机动车停车位指标:0.50-1.0车位/户,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位的20%,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1-2车位/户;
2、须设置配电房、垃圾转运站及公共厕所,占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五、竞得者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及上述规划建设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
二、挂牌方式 实行最低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9月3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9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5:00-18:0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17日18:0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和平路西汕塘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挂牌其他要求 本期挂牌宗地在办理挂牌出让报名手续前,竞买人须与原土地使用者就职工住宅安置问题签订协议,承诺按建设成本价向原土地使用者提供12套(每套面积约120平方米)商品房以补偿安置职工。
六、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 本期挂牌的宗地,挂牌起始价为280万元(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不含交易税),挂牌出让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者负责。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在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7日下午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225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3、竞买报价单;(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5、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八、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十、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挂牌地址:贵港市城区和平路西汕塘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223888 联系人: 刘德坤 韦丽娇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