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荆门市人民政府批准,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该4宗地位于掇刀凤袁路北侧,属国有土地,凤凰花苑酒店房产及设施与该4宗地一并捆绑出让,土地总面积1155248.65平方米(合1732.79亩),其中1号地195391.98平方米(合293.07亩);2号地729170.57平方米(合1093.7亩);3号地164018.94平方米(合246.02亩);4号地66667.16平方米(合100亩)。1、2、3号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期限70年;4号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酒店业),出让期限40年。该4宗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其他规划指标详见荆规条字2008-53号。挂牌起报价50252.54万元,竞买保证金1亿元。
二、竞买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凡欠缴我局土地出让金、土地成交价款的公司、企业、组织、个人及欠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 缴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18时止,逾期不受理。只接受书面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请有意竞买者持下列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华地宾馆三楼310室)办理报名手续。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5、竞买保证金的缴付凭证(收款单位:荆门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帐号:42001666008059004222) ;6、竞买人签章认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条件》;7、购地委托及竞买申请书。
四、出让方式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出让的具体方式。如只有1个取得竞买资格的,按不低于挂牌起报价成交。如有2个以上取得竞买资格的,采取挂牌竞价方式出让,于2008年9月2日15时到市土地交易市场大厅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
五、其他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8年9月1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市国土资源局(华地宾馆三楼310室)索取土地出让有关文件,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报名接待:黄秀敏 联系电话:0724-2364333 咨询接待:李立红 联系电话:0724-2334967 报名地址:象山二路9号(华地宾馆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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