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土告[2008]1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08-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地块概况 本次竞买2008-14号地块位于上饶市中心区,东至龟峰大道、南至山地、西至龟峰西路、北至府北路,出让土地面积104781.7平方米。
二、竞买地块的主要指标、竞买起始价及地块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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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首次增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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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4 |
104781.7 |
居住 |
70 |
≤2.6 |
≤22% |
≥48% |
14200 |
2000 |
≥100 |
备注:2008-14号地块竞买价格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
三、竞买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竞买者须在2008年8月16日至2008年9月4日上午11时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有关资料。 2、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五三大道东延段15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08年9月4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9月4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出让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 5、竞买时间:本次拍卖时间为:2008年9月5日下午3时开始。
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上饶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 开户银行:信州区农联社南门信用社 账 号:159039010000004866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93-8331871
五、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