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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綦江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08年8月19日至8月27日(工作日)。有意者在公告时间内到綦江县国土房管局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索取相关资料。
三、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2008年8月20日上午9时至8月29日下午4时(工作日)。 地点:綦江县国土房管局土地交易中心
四、报名对象及范围 本县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报名条件和要求 1、以单位名义参加报名的,须提供竞买申请书、开发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参加竞买的,须提供联合协议或合同。 2、以个人名义参加报名的,须提供竞买申请书、银行资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保证金100万元,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均抵作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应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该地块前期投入的方案设计费、森林植被补偿费等160万元由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一次性缴纳。 5、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与綦江县武装部签订的《民兵训练基地意向性协议》 六、其他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27日16:00时 报 名 地 点:綦江县国土房管局三楼 报 名 账 号:50001163600050200365 开 户 银 行:建行綦江支行 收 款 单 位: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咨 询 电 话:023-85890020 联 系 人:杨先生、廖小姐
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