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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国土告字[2008]10号
经珲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HG2008-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置:位于珲春市哈达门乡马滴达村;出让面积:956.50平方米;容积率0.25,建筑密度25.20%,绿地率22%,建筑规模约241平方米;用途:加油站,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114,780.00元。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0日至2008年9月2日,交纳竞买保证金3万元,到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8时至2008年9月2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竞买者请到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索取详细资料。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珲春市新安街(珲春市第二高中西侧) 联系电话:0433-7567020、7512786 联 系 人:蔡承权、姜丰海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