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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土储挂字[2008]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有关规定,通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出让情况 宗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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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总面积 |
挂牌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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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路以西,文明街以北,施介路以东 |
6711.92平方米 |
居住用地 |
70年 |
不大于1.6 |
不大于28% |
不大于10800平方米 |
275.8599万元 |
30万元 |
宗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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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总面积 |
挂牌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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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介路以东,科尔沁大街以南,永安路以西 |
2276.84平方米 |
居住 |
70年 |
不大于0.9 |
不大于50% |
不大于2050平方米 |
93.5781万元 |
10万元 |
二、挂牌出让时间 本次挂牌出让从2008年8月20日起,至2008年8月29日止,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三、竞买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企事业单位。
四、申请竞买与登记办理 (一)参加竟买者请于2008年8月20日上午8:00时至8月29日下午5:30时前到通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竟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二)凡报名参加竟买者需填写挂牌交易申请表,向通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20万元。成交后此保证金转为定金,未竞得者退还保证金。
五、挂牌竟得人的确定方式为 在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竟得人;若报价相同,则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竟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竟买人要求报价,且报价均高于截止时报价的,由通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于2008年8月30日下午3:00组织现场竟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六、附加条件 以上宗地拆迁及拆迁补偿费由摘牌人自行负责。宗地1拆迁时间为自摘牌之日起1个月内拆迁完毕, 宗地2拆迁时间为自摘牌之日起2个月内拆迁完毕,逾期不能拆迁完毕,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代表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通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通辽市宾馆西侧,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联系人:李春晓 联系电话:0475-6388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