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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延州挂2008—1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位置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延州挂2008—17号)地块,位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2号小区。出让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由竟得人负责拆迁安置补偿。
二、出让地块规划要求及出让年限 延州挂2008——17号地块面积:7163平方米 用 途: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商业 40年 绿地率:小于20 % 容积率:≥0.8 建筑层数:多层
三、竟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竟买,可以独立竟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交易方式 对挂牌地块有意竟买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1万元),经审核后,方取得竟买资格。竟买人以报价单形式进行竟价,可按增价幅度整数倍(人民币5万元)多次报价。在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低于起挂价时,挂牌不成交,无竟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挂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竟得人,若报价相同,则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竟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竟买人要求报价,且报价均高于截止时报价的,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组织进行现场竟价,出价最高者为竟得人。
五、本次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8日16时(工作日内) 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挂牌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二楼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908068、2908069 联 系 人:许先生、金先生 地 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八楼801、802室 特此公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2008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