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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土资交易告字〔2008〕12号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郑政出〔2008〕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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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编号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投资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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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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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路东、淮河路北、金水河西、颖河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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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7.89 |
≤71.8 |
≥18.0 |
70、40 |
≥322617.89 |
交付时达到七通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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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5.91 |
≤51.0 |
≥31.0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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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 |
≤15 |
≤0.5 |
≤15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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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
≤150 |
≤8.67 |
≤62.8 |
≥2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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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4.4 |
≤60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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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9.13 |
≤57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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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
≤15 |
≤0.8 |
≤25 |
≥4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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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5.3 |
≤40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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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100 |
≤8.1 |
≤50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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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90 |
≤7.81 |
≤40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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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商服 |
≤90 |
≤6.33 |
≤38.9 |
≥25 |
7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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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87.3㎡ |
该地块系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设两限相关指标:配套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不低于配套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的70%,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60m2以下所占比重,不低于配套商品住房建筑总面积的30%;廉租住房:开发企业提供的套型建筑面积在60m2以下简装廉租住房所占比重,不低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5%(53015.5m2);此类住房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二、开工及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30日之内,且动工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竣工时间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2年半内。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出让采用捆绑出让,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各方持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书》分别指定各宗地的受让人,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分别申请登记办理土地证。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1日至2008年9月24日,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1204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1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9月24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11日至2008年9月26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最高价格的出价人即为竞得人。
八、本次出让土地属城中村改造项目,竞买人须全面了解郑州市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西路11号 联系电话:(0371)68985010 6881096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女士 开户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百花路支行 账 号:66476140157400000011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