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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土资告字[2008]06号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台外商服务中心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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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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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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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0 |
商住 |
≥1.05且
≤1.80 |
<35%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5000 |
4500 |
该地块位于锦屏街道行政区域,地块坐落茗山北路西端,市交警大队东北侧,东北西三面环山,西北侧有一小型山塘,地块中间有一条自西北往东南自然排水沟。地块呈西北高东南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较好。
二、竞买对象:凡符合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招标投标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五、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到市招标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公证处在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当场确认其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分别为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市土地储备中心。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9日下午4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八、挂牌起止时间: 2008年9月10日上午8时至9月16日上午10时止,在挂牌出让截止时间前,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价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买地点设在市招标投标中心。
九、付款地点、银行帐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茗山路269号市国土资源局5楼土地储备中心 收款单位: 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 南山路151号5楼市招标投标中心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9月9日下午4时 联系电话: 市招标投标中心0574-88589815 市土地储备中心0574-88581935 联 系 人: 市招标投标中心 徐先生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