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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国土资告字[2008]005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编号为2008-11,位于巩义市新区、紫荆路西侧,面积为42260.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不小于1.3且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不小于30%且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为不小于12米且不大于25米;绿地率不大于20%;投资强度为每公顷不小于1350万元。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参加,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5日至9月16日17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身份证(委托他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到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4日至9月18日10时,到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报价单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6日17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编号2008-11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挂牌起始价为856万元。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9月16日17时30分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巩义市地产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9月18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有底价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 (三)凡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2008-11号宗地内的房屋及一切地上附着物均有竞得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自行拆除。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成交价不含契税。 (六)本次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东区惠民路 联系电话:(0371)64397534 联 系 人:柴先生 申先生 开户单位:巩义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河南省巩义市联社城中社 账 号:21754320038012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