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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国土告字[2008]7号
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泗门镇四海大道南侧等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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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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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四海大道南侧 |
4825.63 |
商业、住宅 |
40、70 |
3.8 |
25—30% |
≤4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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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长河路北侧 |
6432 |
1.5 |
55—6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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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光明北路西侧B |
3123 |
2.3 |
45—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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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光明北路西侧C |
5553 |
2.3 |
45—50% |
150 |
(规划技术指标以《规划要求和说明》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08年9月18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报名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7日(下午4点半止)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出让金,未竞得者拍卖出让后5天内退还(不计息)。 拍卖出让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下午3时。 报名和出让地点均在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574—62707840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