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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北土公(2008)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江北洪塘中路西侧2#、4#-1地块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宅前张村,东为洪塘中路,南为创业中心道路长阳路,西为规划道路,北为江北大道。
二、挂牌地块规划指标、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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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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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08011 |
江北洪塘中路西侧2#地块 |
56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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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
23% |
1.72 |
30% |
70 |
1500 |
楼面价格842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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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08012 |
江北洪塘中路西侧4#-1地块 |
5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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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M |
23% |
1.65 |
30% |
70 |
1500 |
楼面价格842元/平方米 |
上述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内涵参见挂牌文件。
三、挂牌出让对象 江北洪塘中路西侧2#、4#-1地块的出让对象为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江北洪塘经济适用房2#、4#地块挂牌出让、开发建设及房屋销售的有关要求》的企业(详见挂牌文件)。
四、挂牌文件索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08年9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811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资格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对地块有意向的竞买人,应于2008年9月23日17时前向宁波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经房办)提交企业资质及联合勘测、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由经房办出具地块竞买资格证明。 对地块有意向的竞买人应于2008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08年9月25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811室提交申请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5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9月2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也可进入搜地网查阅有关资料,网址:www.soudi.com.cn。
六、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08年9月27日10时;挂牌地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
七、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国土局联系地址:大庆南路189号 国土局联系电话:0574-87388127、87388128 国土局联系人:张小姐、钱先生 开户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江北支行 帐 号:82110120111011160-1102 经房办联系地址:解放南路259号 经房办联系电话:0574-87173289 经房办联系人:朱先生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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