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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国土资告[2008]6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08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08] 129号)批准和市政府领导的批复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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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
贵港市城区建设中路北侧、甘化商贸城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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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证书号 |
贵国用[2001]字第07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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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使用者 |
贵港市港北区贵城粮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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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登记面积 |
485.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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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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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拍卖宗地
规划面积 |
485.00平方米(折合0.72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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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
485.00平方米(折合0.728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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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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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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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拍卖起拍价 |
65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为5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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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5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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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求 |
按照贵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让地块不宜单独开发建设,该地块维持现状处置使用。 |
二、拍卖方式 实行有底价公开拍卖。即拍卖公布起拍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 10:00时; 2、拍卖地点: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拍卖地址: 贵港市和平路西汕塘 3、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22日下午6:00时; 4、报名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和平路西汕塘 5、展示时间:2008年9月1日~3日; 6、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本期拍卖宗地起拍价中已含土地出让金,不含交易税,拍卖出让衍生的一切产权过户税费及佣金等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六、其他要求 该宗地房地产买受者需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者与承租者签订的铺面租赁协议。
七、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在2008年9月22日下午6:00时前到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520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贵港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开出让报名申请表;(原件) 2、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 3、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4、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八、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拍卖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拍卖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联系方式和银行帐号 地 址:贵港市和平路西汕塘(贵港市土地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775-4223888(刘先生) 13907706525(拍卖公司)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贵港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拍卖成交价款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贵港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广西北海精锤拍卖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