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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07)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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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准入行业 |
土地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M2) |
其中退让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挂牌起始价(元/M2) |
竟买保证金 (万元) |
竣工验收保证金 (万元)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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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附属设施占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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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2007)004挂牌地块 |
金塘镇山潭经济合作社 |
工业 |
金属船舶修理制造业 |
21888.4 |
21888.4 |
0.00 |
≥0.88且≤1.35 |
≥26且≤45 |
20 |
≤7 |
50 |
≥2700 |
261 |
114 |
28 |
出让合同签订起2个月内 |
成交起2年内 |
1、出让地价暂以出让土地面积计算、最终挂牌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2、其他规划指标以舟山市定海区建设局于2006年12月8曰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属船舶修理制造业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为单独申请。
三、注意事项: 竞得人应当在签定《成交确认书》后三个月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或反悔不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挂牌竞得人的本次成交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08月28 日至2008年09月24日,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资料费每份(幅)100元。
六、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09月24日下午四时之前,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09月24日下午四时(节假日除外)。竞得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定金,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09月24日四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上述地块挂牌时间统一为2008年09月17日至2008年0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580)2280951 (0580)2282887 联 系 人: 林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开 户 行: 舟山市建设银行 帐 号: 89505031 收入项目编号: 51003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定海分局 2008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