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市土告字[2008]36号
经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 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元/㎡/次) |
准入
行业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地块一 |
水西有色冶金基地F-01-02地块(5) |
7419 |
工业 |
≥0.6 |
≥30% |
<20% |
50 |
252 |
60 |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21 |
|
地块二 |
水西有色冶金基地F-01-02地块(6) |
23333 |
工业 |
≥0.6 |
≥30% |
<20% |
50 |
252 |
180 |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21 |
|
地块三 |
水西有色冶金基地 C-02-01地块(2) |
61333.4 |
工业 |
≥0.6 |
|
<20% |
50 |
252 |
500 |
10元/㎡/次或其整数倍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121 |
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出具的360701200830009号、360701200830013号、HS-2008-002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为准。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30日至2008年9月28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章江北大道、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三楼)或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30日至2008年9月28日,到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或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部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6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挂牌时间:2008年9月19日9时至2008年10月7日16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成交价款缴入 开户单位:赣州市章贡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市工行北京路支行 帐 号:1510220029024968890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三楼、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女士0797-8155059 13979707835 王女士0797-8390929 13767730286 姚女士0797-8390876 13907977922
200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