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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200827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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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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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G034 |
南城区东骏路西侧 |
33661 |
商住 |
70 |
≤2.5 |
≤45% |
168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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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G035 |
南城区东骏路西侧 |
10952 |
商住 |
70 |
≤1.5 |
≤40% |
3300 |
50 |
1、①2008G034和2008G035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2008G035地块内有占地6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的建筑工棚尚未拆除,竞得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自行处置或要求南城区办事处无偿拆除;③2008G034和2008G035地块均按土地现状出让。 2、2008G034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2008G035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3、南城区办事处承诺:①同意成交后1个月内按土地现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南城区办事处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4、2008G034和2008G035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①建设工期均为2年。②竞得人须分别按2007-33-004和2007-33-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③户型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 月 9日至2008年 10月 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 9月 23 日至2008 年 10 月 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 月 8 日 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 10月 9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 9 月 25 日 9 时至2008年 10 月 10 日 15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①2008G034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在成交地价款付款期内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70138元)、及交易服务费(98500元)等的费用。 ②2008G035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3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在成交地价款付款期内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25855元)、及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50%)等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499678,22489188-273 3、联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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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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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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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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