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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临国土资告字[2008]4号
经临川区人民政府批准,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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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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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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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8)018 |
抚州市临川区罗湖镇罗湖老街 |
1311.33 |
商住 |
商业:40 住宅:70 |
≤2.26 |
≤41.1% |
≥25% |
25 |
10 |
现状土地,含地上建筑物,设有保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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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8)019 |
抚州市临川区东馆镇东馆村 |
2333.33 |
住宅 |
70 |
≤2.04 |
≤31.8% |
≥28% |
40 |
20 |
现状土地,含地上建筑物,设有保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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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8)020 |
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城上村 |
13313.33 |
住宅 |
70 |
≤2.0 |
≤35% |
≥30% |
211 |
100 |
现状土地,含地上建筑物,设有保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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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8)021 |
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太阳街 |
6480 |
商住 |
商业:40 住宅:70 |
≤2.16 |
≤34% |
≥28% |
102 |
50 |
现状土地,设有保底价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挂牌价格不得低于保底价。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与该四宗土地的竞买者,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竞买人为个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退回)以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临川区财政局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到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申请人应交纳资料费1000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16:50时止,报名及申请竞买截止期限为2008年10月8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抚州市临川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上顿渡建设西路98号)。 P(2008)018、019挂牌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整。 P(2008)020、021挂牌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10:30时。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土地交易中心(抚州市金巢路415号) 联系电话:0794-8260231 联系人:李娅群、李禄寿 开户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临川建行 帐 号:36001550210050000221
七、其它相关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