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整体出让位于县城南园小区沿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详情以《磐安县下园沿溪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出让方式: 视报名情况而定,报名人数少于3人,整体挂牌;报名人数等于或超出3人,整体拍卖。
三、拍卖(挂牌)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为2008年 9月30日14:30时; 挂牌时间为2008年9 月20日8:00时至9 月29 日下午17:00时止; 地点:磐安县国土大楼三楼会议室(挂牌在五楼土地市场管理科)。
四、竟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在磐安县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8日上午8时至2008年9月27日下午5时止。 2、报名地点: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市场管理科 联系人: 陈女士 厉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2345 0579-8466085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磐安县支行 帐户及帐号:磐安县财政局预算外(国土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640101040024970 3、报名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企事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办理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存。报名者需提供书面申请。
六、其它事项: 1、挂牌(拍卖)成交者在成交后60日内一次性交清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视为自行放弃,没收保证金。 2、保证金在成交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该地块规划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需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缴纳。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