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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告字[2008]35号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南市街道广丰村地块共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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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亩) |
行业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人民币) |
起始价(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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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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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市街道广丰村B地块 |
6342 |
工业 |
1.0-1.6 |
35-50% |
10-15% |
90 |
皮具制造业 |
50 |
27万元 |
215.00元/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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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市街道广丰村A-2地块 |
9504 |
工业 |
1.0-1.6 |
35-50% |
10-15% |
204 |
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 |
39万元 |
206.00元/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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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市街道广丰村A-1地块 |
6667 |
工业 |
1.0-1.6 |
35-50% |
10-15% |
204 |
电子设备制造业 |
50 |
27万元 |
206.00元/ m2 |
二、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报名竞价。 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8日,到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4日至2008年10月8日, 到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08年10月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8:30时至2008年10月10日16时(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号东阳日报社二楼) 联系电话:86691836 联 系 人:王先生 开户单位: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帐 号:1208040029049203886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