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8]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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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部队炮团用地,位于邢台市桥西区,冶金路以西、团结路以北、爱民路以东、泉南大街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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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划要求详见邢规技字[2008]150号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需无偿退让公共绿地,绿地部分不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按宗地成交价和净地面积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契税。
四、相关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6日17时30分前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需在2008年10月14日17时30分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17时30分。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9时至2008年10月16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竞买人要认真研究地块的规划条件,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规划局,电话:0319-2261019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钢铁北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319)2627191 2627190 联 系 人:方春生 王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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