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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及《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10月8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堂对编号为G04-08-011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33403.4平方米(折合50.105亩),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现状为部分已平整,地上有鱼塘,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开发建设该地块时必须符合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业务编号:090222008070006)的要求:即容积率允许值为2、建筑密度允许值为40%、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并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文件(粤国土资利用发[2008]85号文)的规定,该用地工业项目的容积率≥0.8、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 2、行业要求:高档纱线、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枝术后整理加工;特种印染整理织物、功能性印染织物、环保印染织物(即《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行业代码:1712); 3、投资强度:不少于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绿地率:根据国土资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6、环保要求:按照广东省中山市环保局的环保意见(中环建表[2008]0564号)执行; 7、建设期限要求:动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日起180日内,竣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720日内。竞得人在竣工期限内,须建成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并投产,否则出让方有权无偿收回该用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竞买资格要求 竞买对象为具有筹建生产经营针织、梭织布(包括:浆染、织布、印染、防缩)、染线、针织及梭织布印花,针织、梭织服装,针织、梭织服装洗水(涉及棉、毛纺,出口许可证或配额管理商品除外)行业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四、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 挂牌竞投起始价为12,826,880元即约25.6万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13万元。
五、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竞投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第二期相应出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10月7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六、地价款支付方式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0天内分两期支付完毕: 第一期于2008年10月28日前支付总地价款的50%; 第二期于2008年11月17日前将剩余地价款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地价款)。
七、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缴交总成交地价款3%的出让契税及2%的出让业务费。
八、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竞得人付清总成交地价款之日起90天内,由三角镇人民政府按《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规定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竞得人将成交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并确认土地交付后,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九、接受挂牌竞买报价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起始时间:2008年9月8日上午9时整 截止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11时整
十、竞买报价申请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3室(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
十一、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缴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同时必须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报价申请并经确认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报价申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的,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且符合本挂牌文件其它条件的确定为竞得人。
十二、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 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下午3时整。符合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于2008年10月8日下午2时50分前办理领取竞价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十三、挂牌资料索取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0室
十四、其他: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政策、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的相关事项以本挂牌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房管大楼203室 查询电话:88382011(刘先生) 规划咨询电话:88325212(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549866886(李小姐)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307661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