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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土挂字(2008)第1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经阳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宗地地块: 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裕龙开发区荔江路西侧,面积约:60平方米(土地证号:春府国用[2004]第0001015、1024183号);挂牌转让宗地土地用途:住宅,出让年限70年;设定挂牌转让起始价为5.4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侓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联合竞买)。
三、挂牌转让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交易价增幅为5千元;允许竞买人在规定竞买时间内多次报价,报价方式以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竞买报价表》的报价为准,本中心根据竞买报价情况更新最新报价,价高者将为竞得人。
四、挂牌转让竞买人遵守事项: 必须按照春府办复[2008]284号文、春城街道办《关于挂牌出让荔江路西侧村委会宅地的请示的批复》、关于挂牌转让春城街道裕龙开发区荔江路西侧用地必须遵守事项的通知、国土部门出让合同规定执行及城市规划部门规划进行建设;挂牌交易后,买受人必须自挂牌成交日起30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挂牌转让竞买时间和地点: 挂牌转让时间自2008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21日上午10时结束,经审核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后,方可参加报价竞买。地点为阳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或阳春市国土大楼一层土地交易大厅内。 以上挂牌转让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均以现状公开挂牌处置,按城市规划实施建设。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16时前到阳春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登记,索取竞投文件;踏勘时间为2008年10月10、11、12、13、14日五天。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2—7766911 传真电话:0662—7713681 联 系 人:朱生 沈生 地 址:阳春市东湖西路国土大楼一层
阳春市国土资源局 阳春市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