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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4期)
根据《拍卖法》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经批准,现将1宗房地产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处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 位于阳春市市区府前路203号市检察院旧办公楼和宿舍楼的房地产,用地面积1135平方米,建筑面积4170.65平方米。地块使用性质:商业,出让年限40年; 商住,出让年限50年; 住宅,出让年限70年;拍卖出让参考价为51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侓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联合竞买)。
三、拍卖方式 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最高应价并不低于保留价(底价)者为竞得者。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为2008年10月9日上午10时,地点为阳春市国土资源局7楼会议厅。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以上拍卖房地产面积以实测为准,均以现状公开处置;按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规定及城市规划实施建设;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于2008年10月8日16时前到下述单位报名登记,索取竞投文件,踏勘时间为9月22、23、24、25、26日五天。
联系方式 阳春市国土资源局 阳春市土地交易中心 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国土大楼 电话:7766911 联系人:沈生 广东豪鑫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61号 电话:7737398、13702672661 联系人: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