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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吴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吴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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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宗地四至 |
土地面积(M2) |
提供土地开发程度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地价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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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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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
汾湖镇临沪东路南侧 |
公共停车场 |
巨一房产 |
巨一房产 |
临沪东路 |
1507 |
现状地 |
商服(批发、零售) |
40年 |
≤1.4 |
≤55 |
≤16 |
≥15 |
1880 |
60 |
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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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2 |
横扇镇菀缝街48号 |
河 |
住宅 |
菀缝街 |
开发路 |
7110 |
现状地 |
商服(批发、零售) |
40年 |
1.35 |
≤43 |
层数:3层,檐高12 |
15 |
1200 |
170 |
出让金 |
具体详见市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以上公告规划条件不能随意改变,如按程序审批同意改变,则按新规划条件的评估价与公告起始价之差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拍卖对象范围和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出让地块的起拍价及组成出让单价及包括内涵详见上表。
四、报名日期:2008年9月23日—2008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并于10月28日下午1时30分在国土资源局综合楼四楼拍卖。
五、安排及有关事项 1、本次土地拍卖以宗地为单位 ,有意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正常工作日)持拍卖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到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2、各宗地竞买人报名人数不足三位时,停止拍卖。 3、以上宗地成交后半年内开工,均要求二年内竣工,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为准。 4、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5、本次拍卖备有详细文件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联系、咨询并索取资料。 6、联系地点与电话:吴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窗口 0512—63493717 0512—63493716
吴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