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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土告字〔2008〕5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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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宅镇玄麓路(北段)4-1#地块2号楼4#--12#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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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总面积:746.7平方米,以单元地块出让(80.97平方米-86.9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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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郑宅镇玄麓路(北段)4-1#地块2号楼4#--12#地块按单元地块出让,按地块编号依序进行,视报名情况确定出让地块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0月1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14日8时至16时,到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1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0月15日9时在浦江县招投标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周成娟、王群霞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