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牙国土资告字(2008)13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牙克石市政府同意,牙克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以上地块以毛地方式出让,竞得人需依据牙克石市房屋拆迁相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指定的拆迁范围自行组织拆迁。
三、竞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咨询报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7日至2008年10月28日到牙克石市国土资源局地政办咨询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挂牌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10月30日到市国土资源局地政办报价竞买。挂牌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下午16时。申请时提供如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房地产开发资质证。
六、其他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由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0-7209586
牙克石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