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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开土告字[2008]4号
经阳泉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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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
元) |
竞买保证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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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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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 |
香港路北侧 |
3876.45 (5.8亩) |
住宅 商业 |
70 40 |
4.0~4.5 |
≤20 |
≤50 |
≥40 |
312 |
312 |
本次出让地块均为净地,成交价含勘测、评估、公告、场地租金等费用,不含交易服务等费用。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确定受让人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0月13日17时确定上述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13日,到开发区地产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23日,到开发区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3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时间和地点 如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10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9时至2008年10月27日10时(不含休息日)。地点在阳泉开发区土地分局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竞买者于2008年10月13日10时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开发区土地分局办公楼集合集体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本公告中的获取出让文件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均不含休息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山西阳泉开发区大连路土地分局 联系电话: 0353-2299165 0353-2299163 联 系 人: 史守平、崔海蓉、任文琴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