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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北土公(2008)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4#地块位于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东为河流,南为I-3-5#地块,西为规划道路,北为I-3-2#、I-3-3#地块。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5#地块位于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东、南为河流,西为规划道路,北为I-3-4#地块。
二、挂牌地块规划指标、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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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M2) |
用地性质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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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08013 |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4#地块 |
9928 |
一类工业 |
24M |
50% |
1.5 |
20% |
50 |
100 |
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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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08014 |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5#地块 |
12642 |
一类工业 |
24M |
50% |
1.5 |
20% |
50 |
100 |
45.5 |
上述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地块的城建大、小配套费等其他费用。
三、挂牌出让对象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4#地块的出让对象为江北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的企业。 江北投资创业中心I-3-5#地块的出让对象为江北区内已经签订收回协议的企业,准入行业为塑料制品业。
四、挂牌文件索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24日15时(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811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竞买资格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对地块有意向的竞买人应于2008年10月17日15时前向区发改局202室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区发改局出具项目准入初审意见。 对地块有意向的竞买人应于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24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811室提交申请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24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也可进入搜地网查阅有关资料,网址:www.soudi.com.cn。
六、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17日8时30分至2008年10月27日15时;挂牌地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
七、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庆南路189号 联系电话:0574-87388127、87388128 联 系 人:张小姐、钱先生 开户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江北支行 帐 号:82110120111011160-1102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