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国土告字[2008]8号
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泗门镇河塍路东侧改造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
地块名称 |
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保证金(万元) |
|
河塍路改造地块 |
1283 |
商业 |
40 |
2.6 |
20%~25% |
55%~62% |
30 |
注:规划技术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所有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08年10月21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报名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4点止)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出让金,未竞得者拍卖出让后5天内退还(不计息)。 拍卖出让时间为2008年10月23日下午3时。 报名和出让地点均在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市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0574—62707840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