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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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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座落 |
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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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准入 产业 类型 |
规划指标 |
投资强度 |
土地 级别 |
出让年限
(元) |
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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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容积率 |
(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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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 |
昌邑区珲春北街 |
757.34 |
工业 |
通用设备 制造业 |
≥0.7 |
≥30% |
≥2485 |
四级 |
50年 |
309,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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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5 |
龙潭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
17000.71 |
工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0.6 |
≥30% |
≥2070 |
四级 |
50年 |
6,496,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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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6 |
龙潭区顺山路 |
7299.93 |
工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0.7 |
≥30% |
≥2485 |
四级 |
50年 |
3,216,012 |
一、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挂牌。 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各宗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市规划局的正式批准文件,开发建设手续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吉林市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 公告时间:2008年9月26`日至2008年10月15日。 挂牌出让时间:2008年10月16日上午9时至2008年10月29日上午9时。 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及因特网报价。 挂牌出让地点:吉林市国土资源局A号楼202室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于2008年10月6日9时至10月 27日上午9时止到吉林市国土资源局A号楼202室报名登记、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报名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上午9时。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交纳帐号 开户单位:吉林市土地招拍挂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 开 户 行:吉林银行解放大路支行 帐 号:64001201110019868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1800号 联系人:常笑晖 刘美辰 联系电话:2469019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