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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国土挂告字[2008]—33号
经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批准,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25日,到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25日,到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15: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25日15: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2008年10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08年10月31日下午16:00时。挂牌期限为个工作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地块内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拆迁问题由挂牌出让竞得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拆迁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二)挂牌竞得人在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如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收回挂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5——7922256 联 系 人:刘彩荣 许晓光
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