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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出让告字[2008]45号
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桐庐县原桐庐宾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桐建设(2008)规条字41#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6日起至2008年10月29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到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获取。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29日16时止的工作时间内,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15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在2008年10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31日16时的工作时间内;挂牌起始价为 6000元/平方米 (不含3%的土地契税),加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 七、成交后, 未在桐庐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必须在桐庐县依法注册成立地块的项目公司,且竞得人在项目公司中所持股份必须大于或等于51%。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人报名申请时,须提交该地块开发投资总额的承诺书。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64217662 64217671 联 系 人: 洪 先 生 吴先 生 开户单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0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