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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国土资告[2008]11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08年第十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08]153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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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贵港市东湖片区综合整治开发项目DH-A01-1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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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基本情况 |
原宗地情况 |
原土地使用者 |
贵港市武装部 |
贵港市体育中心 |
贵港市园林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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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面积 |
17313.33平方米 |
31059.21平方米 |
3094.9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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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用途 |
办公、住宅 |
体育场 |
花鸟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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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规划面积 |
30575.079平方米(折合45.863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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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面积 |
27939.623平方米(折合41.909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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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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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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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起始价 |
75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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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6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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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要求 |
一、规划控制指标:
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建筑密度≤30%;
3、容积率≤3.5;
4、绿化率≥35%,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0%。
二、建筑间距的要求:
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
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
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
三、建筑物退离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要求:
1、东面15米规划路:不小于8米;
2、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
3、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留出的用地不能实施地面硬化。
四、配套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指标:0.50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位的20%;
2、配电房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应建物业管理站一处,面积约60平方米;临街公厕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同时按东湖控制配置一所幼儿园。 |
二、挂牌方式 实行有底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26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5:00-18:00;(11月1日后为:8:00-12:00,14:30-17:3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5日17:3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和平路西汕塘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在报名前必须取得贵港市东湖综合整治开发项目业主(贵港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定的东湖综合整治开发资格才能报名。
五、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 本期挂牌的宗地,挂牌起始价为7568万元(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不含相关税费),挂牌出让所发生的费用由竞得者负责。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的整数倍。
六、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在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1月5日下午5:3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6100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3、竞买报价单;(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5、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九、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十、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联系方式 挂牌地址:贵港市城区和平路西汕塘 联系电话:0775-4223888 联系人: 刘德坤 韦丽娇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