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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鄞土告字(2008)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鄞州区高桥镇蒲家村1号工业地块位于高桥镇蒲家村,东临新丰路,南、西到地块界线,北至17米宽河流和规划道路。 2、鄞州区高桥镇长乐村1号工业地块位于高桥镇长乐村,南面到宽6米现状道路,东、西、北面到地块界线。 3、鄞州区五乡镇龙兴村1号工业地块位于五乡镇龙兴村,东面到现状道路,西面到地块界线,北面到规划24米道路。 4、鄞州区五乡镇四安村2号A工业地块位于五乡镇四安村,东面、南面、北面到地块界线,西到11米宽规划道路。 5、鄞州区五乡镇四安村2号B工业地块位于五乡镇四安村,东面、南面、北面至地块界线,西到11米宽规划道路和规划110KV变电所。 二、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及挂牌地价:
注:1、编号为2008CG115地块限纺织业。 2、编号为2008CG116地块限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3、编号为2008CG117地块限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编号为2008CG118地块限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5、编号为2008CG119地块限金属制品业。 三、竞买资格要求: 凡符合上述行业要求的鄞州区工业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地块的挂牌竞买,但须符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投资建设要求。 四、竞买规定: 挂牌出让程序:发布公告,申请竞买,现场竞买。 到2008年10月19日作为本次挂牌公告期,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下午3时(工作日)为申请竞买期,有意竞买者可在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 若在规定的竞买期限内每宗地只有一家单位申请竞买的,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本公告价格出让给该单位;如有二家以上单位申请竞买一宗地的,则由本分局另行定时组织申请者举行现场竞买,现场竞买地点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7日起到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领购。本出让公告在公告竞买期限内,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滚动公示。 六、本次挂牌申请、查询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228号6楼(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办公大楼内)。 联系电话:28855609、28855612 联系人:水小姐 蔡小姐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0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