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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让公字[2008]23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7日至2008年10月27日,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 年10月27日 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将在2008 年10月27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0月28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在安吉县招投标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8年10月28日至2008年11月10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8年11月7日下午15:00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 (0572—5021600) 招投标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 国土局 徐先生 周先生 招投标中心 沈先生 宋小姐 开户单位: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 安吉县工商银行 账 号: 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