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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土资告字[2008]08号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长汀东路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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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投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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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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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 |
商住 |
≥1.5 且≤2.5 |
<40%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1000 |
6000 |
该地块位于市区长汀东路北侧,东临金钟路,西至斗门路,北侧现状为农田,西北侧为已建的金钟小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投资环境优越。
二、竞买对象: 凡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经营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参加竞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奉化市土地拍卖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招标投标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资格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市公证处在2008年10月27日下午3时整拍卖会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0月27日下午3时整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举办; 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不足三家竞买人时自行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自2008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下午3时。
六、根据规划设计要求, 住宅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应达到70%以上。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人报名时请随带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参加竞买的还须随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九、付款地点、银行帐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茗山路269号市国土资源局5楼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农业银行城北分理处 帐 号: 39661001040000414 报名地点: 南山路151号5楼市招标投标中心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0月27日上午11时止 联系电话: 市招标投标中心0574-88589815 市土地储备中心0574-88581935 联 系 人: 市招标投标中心 徐先生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8日
奉化长汀东路北侧出让地块变更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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