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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高国土资告字[2008]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以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潍坊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高新区工业用地2008-GG20、2008-GG21、2008-GG22号地块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用地指标要求。
此三宗地的行业准入条件、环保标准依据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规定。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12月8日10时确定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8时至2008年12月7日16时前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国土局服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18日8时至2008年12月7日16时前,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16时。若挂牌出让,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分别于2008年12月8日10时前和12月16日10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开发区创业大厦行政审批大厅国土局窗口 联系电话:0536-8892532 联 系 人: 刘主任、曹科长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08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