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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土告[2008]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08-15号、2008-1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地块概况及要求 本次竞买出让2008-15号地块位于上饶市老上甘路以南、规划16米道路以西,为原上饶市第一食品厂用地,出让土地面积为8891.4平方米;2008-16号地块位于上饶市三清山大道与茶圣路交叉口西南侧,出让土地面积为43138.9平方米。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要求,2008-15号、2008-16号地块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二、竞买地块的主要指标、竞买起始价及地块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
三、竞买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竞买者须在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15日上午11时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竞买文件等有关资料。 2、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五三大道东延段15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08年12月15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竞得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竞得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竞买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2月15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出让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 5、竞买时间:本次拍卖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下午3时开始。 6、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上饶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 开户银行:信州区农信社南门信用社 账 号:159039010000004866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93-8331871 上饶土地交易网、江西土地交易网
五、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