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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汉(拍)2008-09、津汉(拍)2008-10、津塘(挂)2008-14、津塘(挂)2008-15、津塘(挂)2008-16、津蓟(挂)2008-011、津蓟(挂)2008-012、津蓟(挂)2008-013号共计8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 (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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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界址 |
现状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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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汉(拍)2008-09 |
汉沽区建设路东侧 |
东至:空地 |
场清地平 |
37205.4 |
住宅、商服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0% |
住宅建筑高度不高于99米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0403 |
1500 |
2008年12月10日17:00 |
2008年12月10日17:30 |
1、商服用地面积不大于土地出让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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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拟出让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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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建设路 |
2、住宅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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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营城还迁房 |
3、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建设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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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汉(拍)2008-10 |
汉沽区建设路东侧 |
东至:空地 |
场清地平 |
37953 |
住宅、商服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0% |
住宅建筑高度不高于99米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0612 |
1500 |
2008年12月17日17:00 |
2008年12月17日17:30 |
1、商服用地面积不大于土地出让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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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规划朝阳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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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建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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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宅建筑面积包括阳台、阁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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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拟出让地块 |
3、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建设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例应当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自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拍卖文件。
(四)拍卖时间和地点 津汉(拍)2008-09号地块: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2楼大厅举行。 津汉(拍)2008-10号地块:拍卖会定于2008年12月18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2楼大厅举行。
(五)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出让地块的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挂牌地块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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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界址 |
现状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 |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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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塘(挂)2008-14 |
塘沽区腾飞大道南侧 |
东至规划路 |
场地平整 |
居住 |
58985 |
不大于1.71 |
不大于19.9% |
不小于40% |
— |
70年 |
23594(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4800 |
2008年12月19日17:00 |
2008年12月22日17:30 |
2008年12月24日14:30 |
1、居住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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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规划路 |
2、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建筑布局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建筑指标以塘沽区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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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引水河 |
3、该地块出让后建成的住宅全部用于还迁胡家园街辖区村民,还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5000元/平方米,商业及商业配套建筑竞得人建成后由区政府统一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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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腾飞大道 |
4、该地块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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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塘(挂)2008-15 |
塘沽区腾飞大道南侧 |
东至规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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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
居住 |
62787.4 |
不大于1.76 |
不大于19.6% |
不小于40% |
— |
70年 |
25115(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5100 |
2008年12月19日17:00 |
2008年12月22日17:30 |
2008年12月24日15:00 |
1、居住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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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规划路 |
2、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建筑布局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建筑指标以塘沽区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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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规划路 |
3、该地块出让后建成的住宅全部用于还迁胡家园街辖区村民,还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5000元/平方米,商业及商业配套建筑竞得人建成后由区政府统一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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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腾飞大道 |
4、该地块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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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津塘(挂)2008-16 |
塘沽区腾飞大道南侧 |
东至规划路 |
场地平整 |
居住 |
61360.9 |
不大于1.68 |
不大于21.3% |
不小于40% |
— |
70年 |
24545(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5000 |
2008年12月19日17:00 |
2008年12月22日17:30 |
2008年12月24日16:00 |
1、居住建筑面积包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该地块不得建设别墅类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住宅总面积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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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规划路 |
2、该地块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建筑布局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具体建筑指标以塘沽区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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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规划路 |
3、该地块出让后建成的住宅全部用于还迁胡家园街辖区村民,还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5000元/平方米,商业及商业配套建筑竞得人建成后由区政府统一回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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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腾飞大道 |
4、该地块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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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津蓟(挂)2008-011 |
蓟县五百户镇黑石岩村 |
东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山地,无地上物 |
工业 |
50888.3 |
不小于1.0 |
不小于30% |
不大于20% |
— |
50年 |
710(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1000 |
2008年12月22日17:00 |
2008年12月23日17:30 |
2008年12月25日15:00 |
1、津蓟(挂)2008-011号、津蓟(挂)2008-012号两宗地捆绑出让,竞买时分别报价,以总报价最高确定竞得人,并分别签订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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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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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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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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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蓟(挂)2008-012 |
蓟县五百户镇黑石岩村 |
东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山地,无地上物 |
商业 |
98853.4 |
不大于0.8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 |
40年 |
2941(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2、津蓟(挂)2008-011号地块的准入产业类别为“酒的制造(葡萄酒制造)”,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780万元/公顷,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不大于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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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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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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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蓟县政府储备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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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津蓟(挂)2008-013 |
蓟县经济开发区北侧 |
东至庞大气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场清地平 |
商业金融业 |
14482.4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0% |
不小于30% |
— |
40年 |
730(本起始价不含大配套费) |
150 |
2008年12月22日17:00 |
2008年12月23日17:30 |
2008年12月25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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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蓟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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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府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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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龙泉东路 |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出让地块。 津塘(挂)2008-14、津塘(挂)2008-15、津塘(挂)2008-16号地块: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塘沽区的,应按照规定在塘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2月10日,自2008年11月28日至2008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各地块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拍卖、挂牌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