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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工业出让告字[2008]114、115、116号
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桐庐县桐君街道麻蓬村3号、凤川镇23号、横村镇18号等3宗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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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用途 |
项目行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买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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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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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君街道麻蓬村3号工业地块 |
桐君街道麻蓬村 |
9854 |
70.24 |
工业 |
配套码头 |
>0.8 |
>
35% |
<
15% |
50 |
198 |
39 |
具有县发改局批复具有建设码头资质生产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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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川镇23号工业地块 |
凤川镇工业功能区 |
21122 |
198 |
专业设备制造 |
≥1.2 |
≥
35% |
≤
15% |
50 |
261 |
111 |
具有一定投资能力的专业设备制造业生产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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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村镇18号工业地块 |
横村镇徐家埠村 |
10785 |
115 |
食品加工 |
≥1.0 |
≥
35% |
≤
15% |
50 |
222 |
23 |
具有一定投资能力且项目必须经县工业项目把关领导小组审核准入的食品加工业生产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能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30日起至2008年12月26日间的工作时间内,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30日至2008年12月26日16时的工作时间内, 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将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特殊情况不能当场确认的,将在2008年12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至2008年12月30日16时的工作时间内;加价幅度均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七、截止到2008年12月30日16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银行帐户: 保证金:竞买人在2008年12月26日15时30分前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以下帐户(申请人凭银行回单到本中心财务室开取保证金收款收据): 户 名: 桐庐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帐 号: 33001617135053004225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64217662 64217661 联 系 人: 洪 先 生 王 小 姐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0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