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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土告字〔2008〕8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1月5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7日15时至2009年1月5日15时, 到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5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月5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挂牌时间:2008年12月17日15时至2009年1月7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