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竞价出让海港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出让地块位于海港开发区10号路西侧、23号路南侧,土地面积6023平方米(合9.03亩),土地用途为服务业用地,使用期限40年。有意竞买者,请于2005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到唐山市国土资源收储交易中心索取竞买文件、报名,报名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秀峰、张国栋 联系电话:2915688、2913305 联系地址:海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