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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土资告[2008]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妙高镇金岸7-5#、8-5#农民新村剩余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挂牌设保留价)
[具体位置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平面图,具体建设指标分别按遂昌县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建设;土地面积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二、出让地块的受让对象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在报名时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须于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车站路)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时持银行汇票或足额汇达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行遂昌县支行,账号:09017108094001。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报价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8月1日下午4时止。
七、有意参加竞买者报名时: 单位应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自然人应持竞买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联合体应持竞买申请书、各联合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报名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八、联系电话:0578-8122701(县国土资源局) 0578-8121278(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八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