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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土资告[2008]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本次以拍卖方式出让北界镇车站小区中的1-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本次拍卖设保留价)
具体位置详见本次拍卖出让文件中的规划图,具体建设指标按遂昌县村镇建设管理处提供的遂村建规条(2008)03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进行建设;土地面积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
二、竞买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在报名时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事项: 申请人应于2008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北界国土资源所(下简称北界国土所)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时足额缴入北界国土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北界国土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遂昌县北界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
七、有意参加竞买者报名时: 单位应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自然人参加竞买的,应持竞买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联合体应持竞买申请书、各联合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报名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八、联系电话: 遂昌县北界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8-8143004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北界国土所 电话:0578-8143381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