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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GT2008-007号
经青田县人民政府批准,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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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建筑用地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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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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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田县城纸鸢岩区块 |
青田县城鹤城中路 |
2051.20 |
商住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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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7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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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田县山口镇板石区块 |
青田县山口镇板石区块 |
12925 |
市场用地 |
≤1.30 |
≥20% |
≤40% |
40年 |
688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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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田县瓯江商业步行廊桥 |
瓯江 |
16855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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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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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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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田县城滩坑电站配套用地 |
青田县城湖口村 |
30910 |
综合 |
≤3.11 |
30% |
≤18.7% |
50年 |
3080 |
1000 |
二、竞买对象: 1-2号区块的出让对象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均可报名参加;3号区块出让对象为经县侨办审定的在丽水市范围内的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4号地块的出让对象为经营大中型电站的国有公司和企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 公告时间: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0月18日,有意者请来电咨询,电话:6825980 6832647,联系人:叶先生 周小姐。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13日至2008年10月18日16时前,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获取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电话:6818395,联系人:廖小伟。 报名资料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于2008年10月20日16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审批中心九楼); 挂牌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至2008年11月3日下午16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半小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镇马鞍山路1号(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825980 6832647 6818395(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叶先生 周小姐 廖小姐 (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青田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青田支行 帐 号:33001697135053003075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青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