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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国土告字[2008]7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08-7、19、20、22号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08-7号宗地以净地方式出让,供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建筑密度以审定方案为准。2008-19、20和22号等三宗地以现状方式出让(含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供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竞买人竞得以上宗地后,如需拆除地上现有建筑物和附着物进行重新建设的,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点要求使用土地。
二、申请人范围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2008-19、20和22号等三宗地,出让人在12月31日前交付现有的门面房,2009年5月底交付办公房;竞得人必须在12月31日前支付土地出让金的80%,2009年5月底交接办公房时付清剩余20%的土地出让金。
四、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10月15日-11月3日16时。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11月4日9:30。地点: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姜舵平、徐爱中 联系电话: 0563-7012510 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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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20000096578710300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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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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